多中心治理理论在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适用性及局限性  被引量:1

Applicability and limitations for multi-center governance theory in providing rural public goods in China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凤伟[1] 

机构地区:[1]郑州轻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出  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65-71,共7页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RK030);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BJJ041)

摘  要: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在公共物品供给决策和生产过程中存在多个独立的参与主体,这些相互依赖的参与主体可以通过自主治理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在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采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有助于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形成农村公共物品的多元供给机制,提高农村公共物品生产、使用的管理水平和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决策的民主化程度。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的宏观制度环境和微观治理条件与实行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此时不恰当地实行多中心治理可能会导致治理失灵。采用多中心治理模式必须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治理框架:选择合适的农村公共物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元治理"作用;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提高农民的自组织能力。

关 键 词:多中心治理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一事一议”制度 

分 类 号:F325.1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