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新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讨——以天津市滨海新区为例  被引量:1

Comprehensive Law Enforcement System Reform Exploration of Big City's New District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书文[1] 

机构地区:[1]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出  处:《上海城市管理》2016年第2期84-87,共4页Shanghai Urban Management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地方政府执行力研究(10CZZ02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在整体上被赋予了保护本区域安全的法律责任,但是我国之前并没有现行法律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能未能给予相应的处罚权力,有责无权,这就造成了街道发现违法或危险事故,想管却没有权利去管的现象。十八大以后,天津滨海新区的城市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一轮改革。本次改革通过执法重心下移、权力下放、队伍下沉等多种形式保障了执法的效果,这种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改变了以往街乡镇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关和基层政府承担着大量属地管理职责却没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权的情况,通过改革使得街镇政府切实发挥城市管理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的创新。

关 键 词:滨海新区 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 体制改革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