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查及处理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蔡小雪[1] 郭修江[1] 熊俊勇[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6年第8期89-94,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作为证据的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审查的依据是资产评估准则等法律规范规定,审查的内容包括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评估目的、评估程序、评估基准日的确定、评估对象的现状和法律权属调查、评估方法的确定、评估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记录等。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虚假评估报告妨碍行政诉讼活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诉讼活动行为的处罚,不限于一、二审阶段,也包括立案、再审审查、执行等阶段。

关 键 词:资产评估报告 行政诉讼 审查 资产评估准则 人民法院 法律规范 评估机构 诉讼活动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5.3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