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舒国滢[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清华法学》2016年第1期92-111,共20页Tsinghua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 金:作者所承担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法学成长中的方法与知识谱系"(项目编号:14ZDA0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德国历史法学派的兴起与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以及1814年萨维尼与安东·弗里德里希·尤斯图斯·蒂堡之间就法典编纂的论战密切相关。当时,蒂堡发表《论通用民法对于德国的必要性》,以"满腔的热情"表达了"德国私法统一化"、制定帝国统一的民法典之必要性;萨维尼针锋相对,发表了带有"学派性著作"或"纲领性著作"性质的名篇——《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力陈"德国制定法典还不是时候"的诸种理由。后来,尼克劳斯·塔德乌斯·冯·戈纳、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爱德华·甘斯以及卡尔·马克思等人也参与了论战。为了更进一步阐明历史法学派的宗旨并致力于历史法学的研究,萨维尼、艾希霍恩和戈申于1815年夏季共同创办了学派"机关刊物"——《历史法学杂志》,历史法学派实际上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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