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出 处:《青少年犯罪问题》2016年第2期29-36,共8页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摘 要:英国少年犯罪之父母责任形式主要有亲职令、赔偿令、具保令、支付罚金或费用令以及出席令等。从正义角度看,亲职令和出席令是合理的责任方式;赔偿令大体合理,但不能完全实现被害人恢复正义;具保令和要求支付罚金或费用,不符合正义价值。从功利角度看,具保令和要求支付罚金或费用等均不能达到威慑父母、预防少年犯罪之立法目标。我国少年犯罪之父母责任种类包括管教令、民事赔偿令、出席令、自愿垫付罚金和代为和解等。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借鉴英国立法例,结合相关少年犯罪理论,在保留民事赔偿令、代为和解等责任形式规定的基础上,删除自愿垫付罚金条款,修改教管令内容,将亲职教育培训添加进教管令,硬性规定出席令等,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少年父母责任制度,并促进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