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转载侵权责任判定与对策研究  被引量: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超群[1] 

机构地区:[1]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出  处:《科技与出版》2016年第4期64-68,共5页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

基  金: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14YBA160);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G31425);湖南科技大学博士基金项目(E5131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近年来,微信公众号转载侵权行为日益增多。微信转载行为主要分两类:一是"擅自转发行为",二是"抄袭发布行为"。前者不构成侵权,后者相反。擅自转发不构成侵权的法理依据是"默示许可制度"而不是"合理使用制度"。微信服务商根据避风港原则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但避风港原则有待完善。

关 键 词:微信公众号 微信转载侵权 默示许可 避风港原则 

分 类 号:G206[文化科学—传播学] D923.41[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