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自然人破产制度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徐斌[1] 

机构地区:[1]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

出  处:《福建法学》2016年第1期19-23,共5页

摘  要:商自然人是市场经济重要的主体之一。世界上主要国家都建立了商自然人破产制度,而我国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缺失,显然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公平正义、社会实际现状和国际商事交往的角度考虑,我国都有必要建立商自然人破产制度。我国经过多年的信用建设,以及《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可以建立具有外部保障和内部支撑的商自然人破产制度。

关 键 词:商自然人 信用 破产 商事交易 

分 类 号:D922.291.9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