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5个省市确定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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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招标》2016年第15期46-47,共2页China Tendering

摘  要:2016年4月13日财政部公布,按照国务院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范围,促进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确定天津、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为2016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

关 键 词:国库现金管理 试点地区 财政部 省市 现金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试点范围 国务院 

分 类 号:F812.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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