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个人所得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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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娄新金 

机构地区:[1]武当国际大酒店

出  处:《纳税》2011年第10期48-48,共1页Tax Paying

摘  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25号)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得罚款,更不应作为偷税处理.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滞纳金 纳税申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 自行纳税申报 收入情况 税务机关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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