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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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南华县民政局 

机构地区:[1]王丽华

出  处:《中国民政》2016年第6期62-62,共1页China Civil Affairs

摘  要:农村敬老院管理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云南省南华县属国家级贫困县,村组无集体经营收入,县乡一级财政收入低,财力十分有限,财政可支配资金少。一直以来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障都存在困难,某种程度上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造成了影响。为保障农村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生活质量,经多方争取,从2016年起,南华县将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正式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南华县人民政府在有限的财源中再分一杯羹,为不断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打好基础,在切实改善民生方面再添砖瓦。

关 键 词:敬老院管理 财政预算 管理人员 基本工资 农村 国家级贫困县 工资保障 五保老人 

分 类 号:F323.8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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