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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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鄞 

机构地区:[1]香港丰瑞有限公司

出  处:《纳税》2016年第2期20-21,共2页Tax Paying

摘  要: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非居民企业 企业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缴纳 股权 财产转让所得 中国境内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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