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拥有的房屋出租收入应当就地预缴增值税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辉 

机构地区:[1]方达织造有限公司

出  处:《纳税》2016年第6期52-52,共1页Tax Paying

摘  要:答:根据税收属地管辖原则,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是一般性规定.这里的机构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注册登记地.为维持各地原来的财政收入不变,也保证征管质量,促进各地税务机关征管积极性。

关 键 词:房屋出租收入 应当 增值税 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 属地管辖原则 征管质量 一般性规定 

分 类 号:F812.424[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