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配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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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孙爱静 

机构地区:[1]陆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  处:《纳税》2016年第6期85-85,共1页Tax Paying

摘  要:答:你所提出的问题其实是三个问题.(一)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适用税率为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这里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是按项目而非按企业选择。

关 键 词: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法 配比 国家税务总局 应纳税额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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