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挑战 积极应对——基于浙江省档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第一案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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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胡文苑[1] 周燕芬 

机构地区:[1]浙江省档案局 [2]金华市档案局

出  处:《浙江档案》2016年第5期27-29,共3页Zhejiang Archives

摘  要:今年4月20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张亮彩、张德菊诉金华市档案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以下简称"二张信息公开案"),金华市档案局(馆)长陈艳艳出庭应诉。该案因创造三个"第一"——去年5月1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浙江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档案行政诉讼案件、第一起档案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和第一起档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引发广泛关注。5月9日,金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金华市档案局已经履行了法定告知和说明义务,其作出答复并无不当,依法驳回原告起诉。从该案的受理、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等方面可以看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档案行政诉讼出现了一些新趋势,需要各级档案行政机关密切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这些变化与挑战。

关 键 词:档案行政机关 主要负责人 浙江省 应诉 出庭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法 

分 类 号:G279.27[文化科学—档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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