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之惑——70年后我们将无家可归?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蔡静霞[1] 

机构地区:[1]《房地产导刊》编辑部

出  处:《房地产导刊》2016年第6期34-37,共4页Real Estate Guide

摘  要:近期,温州有住宅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被当地国土部门告知需缴纳高达20万元、接近房价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方可续期,引发舆论哗然。尽管漩涡之中的温州市国土局回应称这是"误读",但是这一事件却让土地"70年大限"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焦点。公众倍感焦虑的是:中国住宅用途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温州二十年产权房从何而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地方是否有权解释何为"自动续期"?

关 键 词:有权解释 中国住宅 自动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 舆论哗然 舆论焦点 “误读” 三分之一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