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IOM指南的孕期增重与母儿并发症发生关系的研究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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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戴毅敏[1] 邱智华[1] 项静英[2] 招霞[1] 王志群[1] 

机构地区:[1]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妇产科,江苏南京210008 [2]无锡市妇幼保健院,江苏无锡214002

出  处:《中国妇幼保健》2016年第12期2434-2437,共4页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

基  金: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XK201102);江苏省妇幼保健重点人才项目(苏卫办社妇201316号)

摘  要:目的探讨美国医学研究院(IOM)2009年推荐的单胎孕妇孕期增重(GWG)范围对母儿并发症的影响,寻找妊娠期体重管理的目标人群特征。方法回顾性分析2012年1-12月在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和无锡妇幼保健院分娩的9 746例孕妇的临床资料,根据世界卫生组织BMI分类指南,将孕前BMI分为:低体重(<18.5kg/m^2)组、正常体重(18.5~24.9kg/m^2)组、超重(25~29.9kg/m^2)组和肥胖(≥30.0kg/m^2)组,预期GWG根据2009IOM标准计算。比较GWG过多组和过少组与正常组的孕妇特征以及母儿并发症有无差异。结果 35岁以上的孕妇中,52%孕前超重或肥胖。GWG过多组孕妇身长显著增加、初产妇更多(P<0.001)。所有孕妇中25.3%增重不足,37.2%增重过多。孕前超重和肥胖孕妇中,不足20%增重在推荐范围内,47.9%孕前超重孕妇GWG过多(P<0.001)。孕前BMI正常组,GWG过多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OR2.05,95%CI 1.43~2.93)、早产(OR1.53,95%CI 1.10~2.12)、剖宫产(OR1.23,95%CI 1.07~1.41)、巨大儿(OR1.82,95%CI 1.39~2.37)以及LGA(OR1.74,95%CI 1.38~2.19)发生风险均显著增加。结论孕前超重肥胖、35岁以上的高龄以及体重正常身长高的初产妇是妊娠期体重管理的重点人群。

关 键 词:人体质量指数 体重增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巨大儿妊娠结局 

分 类 号:R714.7[医药卫生—妇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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