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曹志华[1] 赵旭东[2] 徐淑申 李安伦 唐立冈 王文元[1]
机构地区:[1]济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山东济宁272100 [2]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物证鉴定所,天津300380 [3]梁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山东梁山272600 [4]嘉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山东嘉祥272400 [5]汶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山东汶上272130
出 处:《中国法医学杂志》2016年第3期309-309,共1页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摘 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面部创口、口唇全层裂创及口腔黏膜破损的损伤评定均做出明确规定(见《标准》5.2.3a、5.2.4a、5.2.4c、5.2.5a及5.2.5i),但对唇部非贯通创未做规定。显而易见,口唇皮肤部的创口属于面部创口。那么,唇红创口是否属于面部创口呢?能否按照面部创口进行损伤程度评定呢?作者认为需要考虑以下2个问题:(1)唇红是否位于面部范围之内?(2)唇红表面裂伤是否可以称之为创?本文结合1例具体鉴定案件就该2个问题进行讨论。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