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恋爱禁止令”,被迫为你“画地为牢”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晓红 

机构地区:[1]安徽

出  处:《青少年与法》2016年第3期36-39,共4页

摘  要:法律上有禁止偷盗、禁止抢劫、禁止伤人等规定,但被法院判处“禁止恋爱”,听起来却很新鲜。安徽芜湖男孩郭孟远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因为长久追不到心仪的女孩,心中愤闷,酒醉中冲入了梦中情人李文琪的家中,强行亲吻、搂抱,并将她推倒在床。事后,李文琪报警。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郭孟远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考虑到这种伤害有可能二次发生,随着判决书同时下达的,还有一道“恋爱禁止令”,这条禁止令明确规定郭孟远在两年半的时间内没有追求李文琪的资格,

关 键 词:禁止令 恋爱 强制猥亵妇女罪 首例 国内 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安徽省 

分 类 号:D914[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