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可行 诊疗不可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邓利强[1] 

机构地区:[1]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

出  处:《中国卫生》2016年第7期97-97,共1页China Health

摘  要:护士上门服务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违反《护士条例》。《护士条例》明确规定,护士合法执业需要取得执业护士证书。护士经过执业注册,可以在注册的地点,注册的类别,按注册的范围执业。这些规定给护士在工作地点之外的护理行为提供了一个法律上的空间,即《护士条例》并没有规定执业护士不可以在执业地点之外开展护理工作。这在某种程度上,给护士多点执业提供了一定的法律空间。而且,

关 键 词:《护士条例》 执业护士 执业注册 诊疗 护理行为 上门服务 护理工作 执业地点 

分 类 号:R47[医药卫生—护理学] D922.16[医药卫生—临床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