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期检验“两行为”的探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3、84条相关处罚适用的界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倪剑峰[1] 

机构地区:[1]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出  处:《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6年第6期60-61,共2页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划定了质监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新边界,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然而,执法实践中对该法的部分条文理解长期存在争议,使得对某些违法行为的定性存有疑问,影响了法律实施效果。

关 键 词:特种设备 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安全法 定期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界定 安全监管工作 

分 类 号:X933[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