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三十年英人租住福州神光寺事件档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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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增越 

机构地区:[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出  处:《历史档案》2016年第3期31-65,共35页Historical Archives

摘  要: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被迫割让香港,并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作为通商口岸。条约内有“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之语,然而对于城邑的解释,中英之间发生分歧,清政府认为是指城外,英国则认为包括城内。此后在广州、福州都发生了反对洋人入城的斗争。福建巡抚徐继畲是较早接触过西方的官员,他于道光二十八年出版了《瀛环志略》,突破根深柢固的天朝意识和华夷观念,闽浙总督刘韵珂在外交上很依重徐。道光三十年六月间,一名英籍传教士和一名英籍医生来福州,向城内神光寺僧人租屋两间,并将租约送侯官县用印。此前刘韵珂和徐继畲同意英国领事及其他领事馆人员住进福州城内积翠寺,但严格禁止其他洋人入城居住。徐继畲主张“按约理论”“据理而争”,令知县向英人交涉搬出。但英人以需询问香港总督是否应出城为由,未立即搬出。在此期间,因病免官返抵福州的前云责总督林则徐联络福州士绅书写公启,上书徐继畲,要求立即驱逐神光寺的英人。在京的福建籍官员也上奏谴责刘韵珂和徐继畲,许多关于洋人的谣言也传入宫中。此案最终以英人搬出神光寺、咸丰帝将徐继畲招进京城授以闲职而告终。有关神光寺事件的档案史料此前已多有披露,但仍有未全。现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和上谕档中辑录相关史料,供研究参考。

关 键 词:神光寺事件 档案史料 三十年 福州 道光 《南京条约》 《瀛环志略》 徐继畲 

分 类 号:K253[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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