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新标准——以上海自贸区的实践为视角  被引量: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方舟[1,2] 

机构地区:[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纽约大学法学院

出  处:《研究生法学》2016年第1期132-143,共12页Graduate Law Review

摘  要:后GATS时代国际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对世界各国提出了更高的市场开放要求。然而,中国现行的法律服务业开放规制规则甚至还停留在GATS时代,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为探索新的开放规则提供了契机,但是新颁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并没有完成这个使命。为了在这个领域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标准,政策制定者需要在上海自贸区内试验更进一步地开放规则。

关 键 词:法律服务贸易 市场准入 国际标准 自由贸易试验区 

分 类 号:D922.29[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