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账户”不能一撤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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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枫逸 

出  处:《江淮法治》2016年第16期22-22,共1页

摘  要: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察厅发布公告,决定自8月2日起,撤销“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账户,要求党员当面拒收礼金,否则按照最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违纪处理。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曾有17个省份设立过廉政账户,目前至少已经有6个省份撤销。(8月7日《新京报》)

关 键 词:廉政账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京报》 违纪处理 贵州省 监察厅 撤销 

分 类 号:D630.9[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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