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农村经营管理》2016年第8期47-47,共1页

摘  要:日前,黑龙江省农委印发《黑龙江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在规模、场所、设施、标准、技能和效益等6个方面同时满足条件,并已经县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可参加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根据《办法(试行)》,示范家庭农场需"有规模"、"有场所"、"有设施"。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生产设施用房。

关 键 词:家庭农场 黑龙江省 示范 省级 县级农业部门 经营场所 生产规模 经营土地 

分 类 号:F324.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