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旧房屋建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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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房地产》2016年第16期1-1,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我国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制度。其中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至今,全国房屋维修基金已超万亿元,这是一笔确保房屋安全的保险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未建立维修基金的老旧房屋仍然存在,且坍塌等事故时有发生。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安全警示,

关 键 词: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 房屋维修基金 安全警示 房屋安全 房屋权属 房地产管理部门 专项资金 维修资金 房屋交易 

分 类 号:F299.2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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