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困境及出路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廖建求[1] 

机构地区:[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21-29,共9页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球经济复苏趋缓背景下我国‘调结构’与‘稳增长’的协同机理及实证研究"(12CJL016);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稀土资源保护的法律对策研究"(2012048);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稀土资源补偿法律制度评价与实践"(CUGFP-1407)

摘  要:为了应对稀土资源的最有效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两大关键问题,强化稀土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供给是大势所趋。然而,反思和完善现有稀土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的基础、公共性、供给主体及规制手段等因素则是重中之重。稀土产业政策法律制定供给应坚持稀土自然属性、资源法思维、资源需求侧管理理念、激励倾斜原则,重点解决公共性不足及弥补、供给主体多部门、规制手段不全等问题。

关 键 词:稀土产业政策法 公共性 供给主体 规制手段 

分 类 号:D922.620.4[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