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中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  被引量:1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大华[1] 

机构地区:[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商研究》2016年第5期66-74,共9页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摘  要:经济法律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形式,是经济法律规范得以实施、经济法目的得以实现的最终保障。经济法律责任包含权力主体和权利主体的法律责任,从控权经济法的角度来看,权力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对经济法而言更为重要。现行经济法重经济权利主体的法律责任,轻经济权力主体的法律责任;涉及权力主体法律责任的条文,其重心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而非国家机关的责任;同时,责任形态较为单一。权力与义务(职责)是相生相伴的,现行经济立法对权力主体的权力义务配置,重权力而轻义务,权力主体的权力和责任规定明显不成比例。因此,应优化权力主体的权力义务配置,将义务(职责)作为经济法中权力主体权力义务配置的应然方向。

关 键 词:经济法 权力主体 经济法律责任 义务本位 

分 类 号:D912.29[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