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会计“双分录”核算——“资产基金”与“待偿债净资产”账户的核算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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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柴小莺[1] 李靠队[2] 

机构地区:[1]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出  处:《财会月刊》2016年第10期124-126,共3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5YJC630096);财政部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项目编号:2015KJB009)

摘  要: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与财务会计分录,即"双分录"核算。此前,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资产基金"账户与"待偿债净资产"账户体现了政府会计的"双分录"核算,二者既存在区别但又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关系,通过分析"资产基金"账户与"待偿债净资产"账户的核算,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双分录"核算的意义及作用。

关 键 词:行政单位 双分录 资产基金 待偿债净资产 

分 类 号:F235.1[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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