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状况分析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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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东阳[1] 王璟[1] 朱雪娜[1] 

机构地区:[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100026

出  处:《中国妇幼保健》2016年第20期4110-4113,共4页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

摘  要:目的分析2015年北京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主要死因及医疗保健服务利用情况。方法采用2005-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网数据,分年龄和地区对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进行分析。采用Excel 2007软件和SPSS 15.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2015年北京市新生儿死亡率(NMR)、婴儿死亡率(IMR)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5MR)分别为1.52‰、2.42‰和3.02‰。5岁以下儿童死亡以婴儿为主,占80.16%。2005-2015年北京市NMR、IMR和U5MR总体呈下降趋势,年平均下降率分别为7.43%、5.70%和5.12%,其中NMR下降速度最快。2015年北京市郊区各年龄组儿童死亡率均高于城区。城区NMR、IMR和U5MR年均下降速度快于郊区。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前5位死因依次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窒息、肺炎和意外窒息,占全部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51.69%。主要死因及顺位具有年龄和地区差异。在新生儿死亡中,城区首位死因为出生窒息,而郊区首位死因为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并导致47.14%郊区新生儿死亡。在婴儿死亡中,郊区第5位死因为意外窒息。在1-4岁儿童死亡中,郊区意外死亡儿童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城区。2015年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发生在医院、途中和家中的比例分别为69.45%、8.62%和21.93%;死前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和未就医比例分别为74.67%、16.97%和8.36%;死前诊断级别在省、区、街级医疗机构和未诊断的比例分别为80.42%、15.93%、1.31%和2.35%。城区5岁以下儿童在医院死亡、死前接收住院治疗、死前诊断医疗机构为省级的比例均高于郊区。结论北京市U5MR处于较低水平,但仍有下降空间,郊区应作为控制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重点区域。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和意外伤害应作为控制郊区U5MR的重点内容。

关 键 词:婴儿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新生儿死亡率 死亡原因 

分 类 号:R179[医药卫生—妇幼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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