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互联网金融中的“庞氏骗局”或“跑路公司”——以“e租宝”和“中晋系”事件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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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谢湲[1] 

机构地区:[1]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出  处:《经济师》2016年第10期13-15,共3页

摘  要:互联网金融一般包括三个部分:(1)互联网银行。如"蚂蚁金服",是属于"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互联网银行。它推出的"余额宝"相当于互联网银行的活期存款、"招财宝"相当于互联网银行的定期存款。(2)P2P平台。即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直接借贷的新型债权投融资形式。该新型金融平台较为便利地为融资提供方和融资方提供透明、直接而安全的小额信贷交易,即以网络的形式直接进行资金的买卖。(3)互联网众筹项目平台。向网友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游戏模式,即在互联网上进行团购+预购的形式,向大众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项目发起人往往是需要资金的创意人或小微企业的创业人,以项目发起人的身份号召大众筹资。公众出资人往往是互联网用户,他们在网上进行小额投资于感兴趣的项目,每个出资人都可能成为"天使投资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的同时,伴随着"庞氏骗局"或"跑路公司"的现象严重。"e租宝"和"中晋系"事件的发生,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非常惨痛的。因此,规范化管理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是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互联网金融 “庞氏骗局” “跑路公司” 规范化管理 

分 类 号:F830[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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