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义不宜标签化和扩大化——对当前学界一种错误倾向的批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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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维伟[1] 

机构地区:[1]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上海200020

出  处:《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10期81-84,共4页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摘  要:民粹主义是转型社会的特殊现象,是代议机构运转失灵与参与型政治文化缺失的产物。从政治理论角度看,民族与民主是现代国家的两大支点。民族主义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成熟的民主制度有利于约束民族主义的狭隘性格,不应将民族主义等同于民粹主义。多数人的暴政是民主社会的正常现象,将民粹等同于多数人的暴政是不恰当的。因此,民粹主义概念有特定的适用性和解释限度,不宜标签化和扩大化,成为污名化民众抗争行为的概念工具。驯化民粹主义应以法治的方式,完善、改进与创新具体制度,保障公民权利,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发展民间社会。

关 键 词:民粹主义 民族主义 多数人的暴政 社会抗争 

分 类 号:D082[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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