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既判力问题的反思——以国际民事诉讼为视角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建[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处:《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6期53-56,共4页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基  金:2015年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项目<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制定与适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51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判决既判力理论的确立,对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发挥重要功能。既判力在理论上区分为程序效力与实体效力,但国内判决并不当然取得在国际上的既判力。就其本质而言,既判力与一事不再理两个概念之间存在差异。外国判决的既判力在域外的承认存在主观、客观、时间三重范围。我国新近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对外国判决的既判力采取了排他的立场,对此值得反思与质疑。

关 键 词:既判力 国际民事诉讼 程序效力 一事不再理 

分 类 号:D99[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