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提名权交给选民是一种制度自信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卢鸿福 

出  处:《人大研究》2017年第2期55-55,共1页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摘  要:在换届选举中,北京市区、乡镇两级代表正式候选人中,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比例分别为87.5%和92.7%(2016年12月1日)。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卢鸿福撰文说。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北京市县、乡人大敢于放手发动群众,把提名权交给选民,这一做法,值得点赞,令人振奋。按照法律规定,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一种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只要按照这两种方式推荐的候选人都是合法的。尽管法律没有规定这两种方式推荐候选人的比例要求,可北京在具体的做法上却倾向于后者。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次生动演练。“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选出自己满意、能够代行自己意愿的“代言人”,理所当然由选民自己作主。

关 键 词:基层人大工作 政治文明建设 提名权 选民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代表候选人 人民团体 自信 

分 类 号:D624[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