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分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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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党的生活(河南)》2017年第4期55-55,共1页

摘  要:答:党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这一规定为违纪党员的处分提供了基本尺度。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关 键 词:纪律处分 留党察看处分 开除党籍处分 党内职务 党员权利 被选举权 第三十九条 表决权 

分 类 号:D262.6[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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