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用地怎么管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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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矫健[1] 

机构地区:[1]浙江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出  处:《中国土地》2016年第10期46-47,共2页China Land

摘  要:以“农家乐”、“农业观光园”、“农庄”、设施农用地等名义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旅游、休闲、住宿、餐饮、娱乐等带有经营性性质的用地项目(以下简称“农家乐”),有些占地面积达几十亩,甚至几百上千亩,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土地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建议设立设施农用地行政许可制度。

关 键 词:“农家乐” 农用地 农村土地管理 行政许可制度 农业观光园 集体土地 占地面积 经营性 

分 类 号:D922.3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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