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时,是否需要审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颖[1] 

机构地区:[1]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出  处:《中国土地》2016年第12期59-59,共1页China Land

摘  要:问题 2016年5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6年第10号公告,将《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以下简称《通知》)列入《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依据《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办理登记,无需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关 键 词:国有建设用地 抵押登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 文件目录 《公告》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抵押 房地产抵押权 

分 类 号:D922.3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