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优先购买权人的抗辩——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徐则林[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  处:《现代交际》2017年第4期84-88,共5页Modern Communication

摘  要:我国现行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而这也是自公司法1993年颁布施行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制度。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出卖人是否有权"放弃转让"从而实现对优先购买权人的抗辩,是一个鲜有学者谈及且为传统理论所排斥的问题。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首次直接赋予了出卖人这种权利,也将这一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引起了学界的巨大争议。本文将基于优先购买权性质和制度的特殊性,力证"放弃转让"这一权利的合理性,并兼对《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关 键 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优先购买权 放弃转让 抗辩 请求权 

分 类 号:D922.291.91[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