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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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国土资源通讯》2017年第4期31-33,共3页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摘  要:国土资函[201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为适应政府预算管理改革要求,更好地保障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土地有偿使用费 国土资源部 预算管理 建设用地 财政部 整治工作 保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分 类 号:F321.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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