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数据造假入刑,为生命安全铸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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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效仁 

出  处:《公诉人》2017年第4期37-37,共1页Prosecutor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司法解释,首次将临床数据造假骗取药品批文纳入刑事处罚,最高可判死刑。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对临床数据造假的处罚均有规定,因仅限于行政处罚,处罚对象以机构为主,对个人的处罚力度有限。

关 键 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临床 生命安全 《药品管理法》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处罚 审判委员会 司法解释 

分 类 号: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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