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隐形在场”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后单位社会”为背景  被引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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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田毅鹏[1] 王丽丽[1,2] 

机构地区:[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2]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出  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2期87-92,共6页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单位制度形成及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1&ZD147);沈阳师范大学研究项目"退休工人社区认同的困境及实现--基于沈阳市G社区的调查研究"(项目编号:W201563)的研究成果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单位制消解和社区建设勃兴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体制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但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基本社会构架,单位并没有完全退场,而是以"隐形在场"的形式继续发挥影响。在典型的单位社区场域内,单位的"隐形在场"一般表现为"权力资本"的潜在运行、"文化资本"的历史积淀和"关系资本"的内在延续三种主要形态。可见,在后单位社会来临的背景下,单位元素虽然开始褪色,但仍通过"隐形在场"的方式影响着社区建设的模式选择与发展进程,对于新时期社区的公共性建构及其功能发挥,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单位社区而言,如何恰当地处理好"单位"与"社区"之间的关联,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展开的关键。

关 键 词:隐形在场 权力资本 文化资本 关系资本 社区公共性 

分 类 号:D616[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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