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推出安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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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山东冶金》2017年第3期74-74,共1页Shandong Metallurgy

摘  要:为规范山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严格追究事故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山钢下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办法》按照山铜各单位主业安全生产风险程度、责任大小,将各单位划分为一类公司和二类公司。一类公司指主业从事矿山、钢铁等生产和建设活动且规模较大的山钢股份公司、济钢集团、耐材公司等;二类公司指一类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包括新力公司、山钢地产、工业职业学院等。

关 键 词:生产安全事故 钢铁 事故责任者 事故调查处理 责任追究制 单位划分 风险程度 安全生产 

分 类 号:X928[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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