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项目的账务处理:理论与分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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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慧[1] 黄晓波[2] 

机构地区:[1]湖北大学楚才学院 [2]湖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湖北武汉430062

出  处:《商业会计》2017年第12期27-28,共2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后,在会计教学和会计实务中,对于跨期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产生了一些分歧。要消除分歧,一是要从理论上认清跨期项目的本质,二是要从方法上领会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神实质。对于跨期项目的账务处理,较好的做法是:增设"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但在资产负债表中不增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把"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项目。

关 键 词:跨期项目 递延项目 应计项目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分 类 号:F231[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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