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满18岁的大学生提供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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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现代苏州》2017年第8期11-11,共1页Modern Suzhou

摘  要: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关 键 词:在校大学生 《指导意见》 信息中介机构 风险防控 营销范围 还款能力 银行业 银监会 

分 类 号:F12[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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