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调整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基金管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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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沛 刘军 

机构地区:[1]陕西省白河县财政局

出  处:《西部财会》2017年第6期34-34,共1页Western 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自2017年4月1日起,国家取消或停征了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取消和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为保证减税降费措施落到实处,白河县财政局依据通知规定迅速对原发布的《白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并及时在白河县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告,要求各相关执收部门严格执行新的目录清单,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让中央的各项稳增长政策能够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到基层。

关 键 词:政府性基金 白河县 行政事业收费 基金管理 调整 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负担 实体经济 

分 类 号:F812.43[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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