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侦查合作背景下的境外取证与证据的可采性  被引量:1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青[1] 李建明[2,3] 

机构地区:[1]南京师范大学,210024 [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3]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210024

出  处:《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161-169,共9页Jiangsu Social Sciences

摘  要:刑事犯罪主体、对象、工具、犯罪所得、犯罪痕迹等构成案件事实的要素跨国界流动的情形日益增多,在许多场合,侦查机关仅在国内进行侦查取证活动已无法适应有效打击犯罪的需要。因此,通过国际侦查合作进行跨国取证,日显重要和必要。我国关于国际侦查合作背景下所取得之境外证据的可采性问题的相关法律规范严重不足,因此有必要结合国际侦查合作的特点和我国的实际需要,完善国际侦查合作背景下所取得之境外证据可采性问题的相关规范,并积极探索调查取证请求国法律准据法模式。

关 键 词:境外取证 调查取证 证据可采性 国际侦查合作 

分 类 号:D918[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