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后监管是固定源管理体系的核心要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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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吴舜泽[1] 叶维丽[1] 吴悦颖[1] 

机构地区:[1]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出  处:《中华环境》2017年第7期22-25,共4页China Environment

摘  要:关注如何开展证后管理要远远紧迫于关注发证本身,把固定源纳入新许可管理范畴,形成企业自我申报、自我监测、自我公开新机制,以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固定源环境管理体系。

关 键 词:环境管理体系 固定源 监管 企业主体 管理范畴 监测 排污 

分 类 号:X322[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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