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东风通信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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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凌杰 

机构地区:[1]东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出  处:《财经界》2017年第3期298-298,共1页Money China

摘  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4月30日发布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

关 键 词:增值电信服务 通信 国家税务总局 试点范围 财政部 电信业 差异化 税率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F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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