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的公法地位和权力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侯宇[1] 

机构地区:[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出  处:《水运管理》2017年第8期31-33,共3页Shipping Management

摘  要:为处理海上突发紧急事件,世界各国大多承认船长可以拥有一定公法上的权力,在《海商法》下船长拥有准司法权、公证权、警察权,是行政主体。但是,船长所拥有的这种公法上的权力是有限的。从本质上说,在某些管理事项上,应将船长视为特殊的行政主体。

关 键 词:船长 准司法权 警察权 行政主体 

分 类 号: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