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出 处:《甘肃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142-147,共6页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规制的社会可接受性及实现路径研究"(13CFX009);中国法学会项目"公共规制的回应型执行研究"(CLS(2016)D10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以公共规制的方式广泛介入市场领域,克服市场自发运行导致的各种扭曲和不公,已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在公共规制的运行过程中,形式理性是保证其体系化、规范化的重要因素,也是保证公共规制能否向社会公众提供普遍性、可预期性、明确性的社会规范的关键方法。但公共规制作用对象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实施中的时机、工具、手段和方式等诸多要素的不确定性,使得其难以实现严格的形式化要求,否则会导致适用中的僵化和不公。因此,公共规制既要通过构造其概念体系、规则体系和程序制度来实现形式化品格,也要注重运行中的结果因素和实质推理,不应完全回避政治、经济、伦理、习俗、宗教等法外因素。唯有此,才能优化公共规制的运行框架,提高公共规制的规范性和适应性,并保证公共规制目标的精准实现。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