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地方主体税种构建的消费税改革建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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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永刚 赵海益 

出  处:《经济研究参考》2017年第36期23-23,共1页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摘  要:一、重组课税范围。消费税课税范围体现了消费税的课税广度。现行消费税课税范围过窄,弱化了应有的调节作用,限制了消费税收入增长,使得消费税收入主要来源于烟草、酒类、汽油和汽车四类消费品。从引导消费倾向角度来看,应将私人飞机、高档皮革、高档时装等新兴奢侈品,高级美容、高档会所、高档娱乐等高档消费行为纳入到课税范围。

关 键 词:消费税改革 主体税种 课税范围 收入增长 调节作用 消费倾向 私人飞机 消费行为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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